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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研究通过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24:17

日前,市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决定对《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和〈厦门市房地产抵押规定〉的通知》(厦府〔1994〕综099号)等19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人事局、市编办〈关于下放权力若干事项的请示〉的通知》(厦府〔1993〕综153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订。

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是在2009年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厦府办〔2010114号)的相关要求,以及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对去年纳入待修订的73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的一次再清理。对于此次仍纳入暂缓修订或由于其他情形未进行修订的规范性文件,今后将统一按照正常的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程序处理。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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