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10年度重大行政处理决定备案审查概况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23:512010年市法制局共收到市直执法部门重大行政处理决定备案审查622件,实施备案的部门主要是市工商局、市药监局、市建设管理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执法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等,其中市工商局585件,市药监局16件,市环保局13件,市建设管理局3件,市卫生局2件,市执法局1件、市财政局1件,市质监局1件。所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理决定全部是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市法制局根据《厦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市政府令第92号),对市直执法部门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理决定及时进行审查,并调阅、评查了所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部分案卷。从审查情况看,大多数备案的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能够做到实体合法、程序正当,适用法律依据正确,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正当,但通过评查执法案卷也发现,少数执法部门做出处罚决定违法事实记载不够清楚,处罚程序以及适用法律依据方面也存在一些瑕疵,此外,一些备案的重大处罚决定未能说明理由,对是否适用了我市已制定的执法裁量标准也未在执法案卷中体现。
市法制局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结合平时开展的全市执法统计分析工作,督促相关部门避免应备案而未备案的情况发生,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做好执法裁量标准的具体实施。
(市法制局行政执法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