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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政府法制大事记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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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中共厦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从市工商局等三个部门调剂编制 加强市法制局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厦委编〔20111号),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21次(一)》的有关精神,同意从市工商局、市国土房产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调剂一名编制充实到市法制局,用于加强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力量。

121,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会议在广西南宁召开,会上,国务院法制办通报表扬了2010年优秀省级政府法制信息网站、网站建设先进个人和信息报送先进单位,厦门市法制局荣获信息报送先进单位。

122,市政府令第143号公布了《厦门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该规章自201131日起施行。

126,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厦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111号),对我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进行部署。

130,完成对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2010年度绩效评估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并向市效能办报送考评结果;

130,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312号),对全市进一步开展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作出部署,重点推动和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方面行政裁量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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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臧杰斌副市长到市法制局,看望慰问全体干部职工,并对新的一年政府法制工作的开展提出要求。

213  市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2011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和执法检查计划。

215  市法制局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厦门大学等单位的五位专家、学者对《厦门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草案)》进行论证修改。

222,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厦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厦府办〔201126号),正式成立复议委员会并明确职责。

225,我市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通过了行政复议委员会组织规程、案件审议规则等配套文件,对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组成形式、工作方式、案件审议程序、工作纪律等作了规范,保证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规范运行

225,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厦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关于组织规程和案件审议规则的通知》(厦府办〔201131号)。

228,市政府召开全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会议,市政府臧杰斌副市长、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各区政府及市政府组成部门领导、法制机构负责人出席会议。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田昕副司长、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林依钦副主任到会指导。会议宣布我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于31日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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