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以及各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厦门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61号)规定的申请执法证件的条件要求,结合市区各执法部门报送申领执法证件情况,市法制局认真做好发放《厦门市行政执法证》的资格审查工作。
市法制局依法严格审查申请执法证件人员所在单位及申请人的执法主体资格,仔细审查申请人所在单位的执法法律依据,认真核对其编制文件,确定申请人员所在单位的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权限,并结合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核对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的领证情况,进一步核实申请人的文化程度和编制情况,确定申请人的执法主体资格。市法制局通过严格发放行政执法证件的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对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规范全市行政执法主体。
(供稿:行政执法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