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政府开展的对各设区市2010年度绩效评估依法行政考评中,我市行政行为合法率考评(具体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合法率、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率、行政复议合法率考评)获得满分,是继2007年以来我市行政行为合法率考评连续四年获得全省第一。
近年来,厦门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创新和发展,多项依法行政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在抽象行政行为方面,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并实施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出台《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1号),强化对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并首次建立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异议制度,通过政府立法形式将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纳入社会监督视野。
在具体行政行为方面,我市出台政府规章《厦门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市政府令第133号),在市、区范围全面推进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2010年市政府对全市各执法部门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情况执法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市政府绩效评估依法行政考评范畴。
在行政复议方面,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积极探索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创新,在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供稿:厦门市法制局行政执法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