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口计生委在全省率先开展对非行政许可审批行为的执法规范工作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22:53日前,厦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规范再生育审批程序的通知》(厦人口[2011]24号,以下简称《通知》),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再生育审批”的程序参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行统一规范,按照便民、高效的要求,确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反复调研,进一步提炼基层好的做法。按原来操作要求,申请人提交《再生育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初审,其内设的计生办承担具体事务,各区人口计生局负责审批和发放。市人口计生委经过调研发现,各区对再生育审批程序做法不一,区级计生部门享有极大的自主决定权,有些做法达不到既便民又高效的规范要求。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总结各区多年实际审批工作中好的做法,并在省人口计生委和市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加以提炼、规范。
二是统一格式,进一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按照旧的做法,再生育审批的文书要求只有一张《再生育审批表》,不利于申请人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经调研后,市人口计生委决定对再生育审批的程序增设了再生育审批收受清单、补正材料通知书及送达回证、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决定书和生育服务证的送达回证等文书范本,这些执法程序的完善有利于基层执法人员在开展再生育审批过程中依照文本要求,严格按照程序步骤和时限审批,并通过申请人对相关文书的签收环节实现对程序进程的参与和了解,使全市再生育审批行为进一步得到统一规范。
三是加强培训,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通知》出台后,市人口与计生委及时进行培训,培训对象包括各区计生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等,确保政令畅通。
(市人口与计生委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