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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安局制定规范性文件指导和规范轻伤害案件和解工作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22:24
  为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安机关以和解方式处理轻伤害案件相关工作,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厦门市公安局出台了《厦门市公安局以和解方式处理轻伤害案件工作规定(试行)》。 
  该规定首先明确了适用的范围,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对轻伤害案件进行了区分,对于虽造成轻伤后果,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案件,依法撤销案件,符合治安调解条件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治安调解;对于不属于上述情形的轻伤害案件,符合以和解方式处理情形的,根据本规定进行和解,不再撤销案件。其次,该规定明确了可以以和解方式处理的情形和不能以和解方式处理的情形,对符合规定所列五种情形,情节较轻且社会影响不大,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才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处理。最后,规定还对和解的程序和法律文书格式作了明确规范,方便基层民警具体操作。 
  《厦门市公安局以和解方式处理轻伤害案件工作规定(试行)》的出台,有利于促进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 
  ( 供稿:厦门市公安局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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