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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积极开创行政复议工作新局面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22:25

面对行政复议工作的新形势和新特点,厦门市思明区政府法制办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工作准则,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上半年,共立案10件,办结8件,出具行政复议建议书1件。办结的案件中:不予受理1件,依法驳回申请1件,维持决定5件,撤回申请1件。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注重以下三个主要环节:

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行政相对人选择复议渠道救济,导致我区复议案件的大幅度上升。区政府法制办坚持敞开大门受理,依法立案,凡是符合受案条件的坚决受理,不符合受案要求的,也及时告知当事人寻求其他途径解决。如去年以来强制隔离戒毒案件复议数量大幅攀升,针对复议申请人已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实际情况,承办人员不厌其烦的多次往返劳教所向申请人了解案情,确保了每个行政相对人享有合法的复议权利。

二是注重实地调查取证。虽然《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但在具体案件中,尤其是对处置违章建设等类案件,注重实地调查,如在办理凤凰山庄某房地产公司违法建设复议案中,承办人员积极到现场核实情况,甄别证人证言,使复议决定的事实依据更真实、更充分。

三是坚持集体合议审查。为了保证案件审理的公正、合法,法制办始终坚持行政复议案件集体合议制度。承办人员受案、审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提交行政复议合议成员集体会审,形成审查意见报审。实行集体会审制度一方面有利于发挥法制机构专业技能,另一方面吸取了包括公职律师的各方意见,集思广益,从而增强案件审理的客观性、公正性。

 

(供稿:厦门市思明区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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