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法制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民生与发展主题,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中,实现工作方式转变,实现工作重心前移,深度介入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事务,主动融入,积极配合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制定文件工作开展服务,强化服务力度和效果,为政府部门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提供咨询服务,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更主动关注和参与全市的发展与民生工程。
通过法制局的配合和推动,上半年市政府部门通过审查的59件规范性文件中,促增长、保民生的规范性文件有33件,占总数的56%,其中促进发展的有15件,占总数的25%,包括有加大“三农”投入,大幅增加惠农补贴,大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和农村发展条件的,制定了《厦门市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门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等;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大支持的,制定了《厦门市会展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厦门市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厦门市国资委关于推进所出资企业上市的意见》等;支持外贸进出口的,制定了《2011年外贸进口扶持政策》、《2011年进境台湾水产品奖励及申报的通知》、《2011年进境台湾水果奖励及申报的通知》等,保民生的有18件,占总数的31%。包括有促进企业用工,保障就业,帮助困难企业稳定用工岗位的,制定了《关于继续做好企业用工服务的若干意见》等;提高困难群体补助标准,完善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制度,健全物价上涨动态补贴机制的,制定了《关于2011年我市困难群众动态生活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关于提高革命“五老”人员及其遗孀定期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厦门市中职学校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办法的通知》、《关于建立厦门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通知》等;密切关注价格上涨对民生的影响,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制定了《厦门市菜篮子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
厦门市法制局通过与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制定上述各方面措施和规范,多管齐下,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健全投入机制保民生,使更多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供稿: 厦门市法制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