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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全面启动法治工商五年发展规划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21:22
  “十二五”开局之年,厦门市工商局创造性地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融入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转型的决策部署中,在全国首开先河启动法治工商五年发展规划,谋划未来五年法治工商发展的宏伟蓝图。 
  该局抛弃制定普通规范性文件建设法治工商的传统做法,立足内涵发展的路子,将法治工商建设定位为全局工程、战略工程、精品工程,自2006年3月起,在全国工商系统首开先河地启动法治工商建设规划。经过5年左右的实践,形成300多万字的执法权力运行规范体系成果,基本实现了法治工商构建的目标。 
  为持续推进法治工商发展进程,加快推进外延扩张向内涵发展的转型, 2011年底,厦门市工商局发扬敢为人先、求新思进、科学作为的特区工商精神,再次在全国工商系统率先出台《2011-2015年度法治工商五年发展规划》。明确今后五年法治工商发展规划八个方面35类70项具体任务,对今后一段时期关系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规范、提升的全局性问题作了前瞻性的决策部署。 
  《规划》对工商系统全面实现法治政府构建目标要求做出全新界定。要求全市工商系统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最佳结合点,争取用5年时间,构筑“法治统领五型工商”的发展体系,大力提升法治工商发展的层次和水平。即:在法治工商的总体框架下,以信息化为支撑,健全完善执法数据库,深度拓展“智能工商”建设;努力探索行政监管执法的公开方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统筹谋划“阳光工商”建设;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健全服务评估体系,提升“服务工商”建设水平;构建大维权体系,实现对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的立体保护,推进“维权工商”建设;深化执法模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型,加强执法成本分析和风险防控,强化“效能工商”建设。 
  《规划》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结合厦门市工商系统的执法实践,在内容、体例保持与上级文件无缝衔接的前提下,着力优化工商执法资源配置,健全执法决策机制,系统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挖掘法治工商科学发展的空间。 
  《规划》强调落实工商总局“监管与发展相统一、监管与服务相统一、监管与维权相统一、监管与执法相统一”的战略决策,科学定位工商行政管理“落实宏观调控、统管市场要素、服务市场主体、维护各方权益”的四大职能,并从条(市局、区局、工商所三级层面职能分工)、块(各业务部门职能整合)两个方面,推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优化配置。围绕“四个统一”的主线,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模式的科学化、透明化、规范化、精细化、国际化的转型。 
  (供稿:厦门市工商局法制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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