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 > 厦门政府法制 > 2011年 > 2011年12月

厦门市公安机关强力推进规范执法活动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21:24

福建省公安厅部署开展规范执法活动战役以来,厦门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取得了明显成果。截至目前,市公安局和8个分局的办案中心已基本建成,57个派出所“四区十室”大部分完成建设,其中34个已通过验收;案件扫描录入率达99.12%,案件网上考评率达95%;基层所队法制员全部配备到位,法制室全面建成。市公安局的主要做法是:

一、市委市政府重视支持,将规范执法活动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全市公安机关规范执法活动“三大战役”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全局进行研究部署,市政府办公厅批转了市局《关于公安执法场所设置规范的具体实施方案》。市领导多次关心规范执法活动战役情况,市人大、政协组织专题调研组视察、调研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市财政下拨专项建设资金,补助办案中心、“四区十室”、全程录音录像设备等建设项目。市政府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各区也予以高度重视。

二、科学规划论证,高标准推进软硬件建设。市公安局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力求硬件更“硬”,软件更“优”。在执法场所规范建设方面,市公安局对全市派出所和分局办案中心逐个进行实地勘察,按一所一案的要求制作调整改造方案,做好建设规划,通过精细化规划、论证,保证了建设标准和质量。在验收环节,实行所队、分局、市局三级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直到验收合格为止。湖里分局将新建办公楼一楼整层近1000平米作为办案中心,建设各功能用房近40间。“全国基层执法示范单位”莲前派出所按示范标准进行建设,在办公区和生活区之间建立专门办案区。在法制室和法制员建设方面,将法制室建设纳入“四区八室”统一规划、建设,制定了法制室具体标准,将法制室建设与执法场所规范建设工作同步推进、同步完成。截至10月底,全市已建立法制室98个,配备专兼职法制员151名。在执法信息化建设方面,明确提出执法信息化建设“三个规范”(规范技能培训、规范信息沟通、规范资源共享)和“六个强化”(强化网上培训、强化网上流转、强化网上录入、强化网上考评、强化网上监督、强化网上查询)。市公安局专门购置了150台高速扫描仪,用于案件材料扫描录入,并制定了案件材料扫描录入和网上执法监督工作规定,大大提高了案件录入和网上流转效率。

三、运用多种方式载体,大力加强执法主体建设。市公安局把执法主体建设摆在规范执法活动战役的重要位置,把基本法律、执法规范以及执法监督、执法考评中发现的常见执法问题作为重点,采取案例教学、战训结合、在岗培训、旁听庭审、专题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全员培训,将法律规定的动作、语言及办案程序固化为民警的自觉行为,提高民警执法水平。加大执法质量考评在单位和个人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建立健全民警执法档案和执法责任制,将“执法办案标兵”列入市优秀人民警察评选项目,实现执法管理与队伍管理的有效衔接。在“四区十室”验收过程中,将民警对办案区应急处置预案及各工作室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的掌握情况纳入验收范畴,通过对民警的测试,促进“四区十室”的规范使用。

四、创新执法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市公安局坚持把破解执法难题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突破口,着力制度和机制创新,有效提升了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市公安局与市司法局建立了公安调解与司法调解协调机制,协作联动,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湖里分局在各派出所探索建立了2+1(派出所、司法所+社区居委会)联调机制;交警支队在6个行政区交警大队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调处中心,融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于一体,实行调解、保险理赔、民事诉讼等一站式服务,大大减少了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

 

 

                                       (供稿:厦门市公安局法制处)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