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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11年度行政执法委托备案审查概况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20:53
  2011年,厦门市法制局认真履行《厦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市政府令第92号)确定的职责,对市直行政部门委托行政处罚、委托行政许可备案进行审查。全年共收到旅游、港口、民政、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委托执法备案12件,其中委托行政处罚11件,委托行政许可1件。经审查,其中11件通过备案审查,占总数的91.7%,1件经审查存在问题,经报备部门改正后重新予以备案。 
  从备案审查情况看,各行政部门委托的主要种类是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为进行委托,市法制局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相关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进行审查。从审查情况看,绝大多数行政部门基本都能够依法实施委托,并及时办理委托书及备案,但同时少数行政部门也存在未依法委托等问题,如缺乏依据将行政处罚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实施。 
  针对备案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法制局及时与相关执法部门予以沟通,督促整改。同时结合行政执法证件发放和全市绩效评估工作,有效规范行政部门实施委托的行为。 
  (供稿:厦门市法制局行政执法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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