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全面实施《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法制保障工作,近日,厦门市法制局根据《总体方案》中有关“编制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向各相关单位发出了《关于报送厦门市政府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的通知》,正式启动市政府立法规划(三年)的编制工作。
《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紧紧围绕《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三年内需要制定的法规、规章的建议项目,于2月24日前报送市法制局汇总研究。
下一步,市法制局将根据法规、规章的建议项目报送情况,逐一进行认真研究,并采取召开征求意见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力求市政府立法规划能够体现特色,符合《总体方案》要求,为深化两岸交流合作提供有效的支撑平台和制度保障。
(供稿:厦门市法制局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