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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公布行政强制规定清理结果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20:1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厦门市就启动有关行政强制规定的清理工作。2012年3月8日,刘可清市长签发第148号厦门市人民政府令,公布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同日,市政府还下发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厦府[2012]70号),标志着厦门市行政强制规定清理工作阶段性工作的完成。 
  此次行政强制规定清理与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相结合,通过清理,共废止《厦门市公园管理规定》等2部规章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道319、324线和省道205线厦门段管理的通告》等3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修改《厦门市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等8部规章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厦门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的通知》等8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厦门市法制局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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