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61号)的规定,日前,厦门市政府发放了2012年度第一批《厦门市行政执法证》。全市54个部门的116名行政执法人员领取了行政执法证件。本批(次)领证人员主要来自文化、安监、旅游、卫生、计生、港口管理、市政园林等部门的执法人员。
厦门市法制局根据全市各部门申报行政执法证件的情况,依法严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主体资格;对符合领证条件的执法人员认真组织行政执法培训,并充实培训内容,将新颁布的《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纳入执法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了闭卷考试;对考试合格的执法人员经市政府批准,市法制局及时制作并发放了《厦门市行政执法证》,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供稿:厦门市法制局行政执法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