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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政府法制大事记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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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市法制局分别在同安区、翔安区召开《厦门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征求意见会。这是市法制局首次深入到区基层单位召开立法征求意见会。

57,市政府下发《厦门市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围绕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法治化机制、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深入实施行政强制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升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等方面提出具体任务和要求。

514,刘可清市长主持召开第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厦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考核办法》。会议强调,依法行政要纳入每个单位、每个公务员职责范围,各部门及公务人员要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通过考核、评比,持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依法行政是提升公务员形象的重要体现,也是投资软环境的组成部分。要根据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考核结果,及时总结、宣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工作经验,提高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水平。521日,市政府正式下发《厦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厦府[2012]198号)。

515,市法制局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的工作意见》,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518,市法制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全局人员开展2012年度“万人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

5821日,由市法制局牵头组织开展对《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2号)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

521,市法制局派员参加全省行政复议试点工作座谈会,并在会上介绍了我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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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5日,市法制局牵头组织开展对《厦门市城市综合管廊管廊办法》(市政府令第143号)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

65,市法制局印发《关于贯彻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若干措施》,坚持先行先试,以法治政府和服务性政府建设为目标,从进一步加强制度创新、健全涉台法规规章及其他制度规范、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深化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发挥行政复议维护社会稳定功能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628,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和《厦门经济特区文化市场条例(草案)》。

612,市直机关党工委召开文明餐桌行动现场会暨创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市法制局机关党总支在会上做了题为《做文明餐桌的倡导者和示范者》的倡议发言。

613,市法制局在局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活动,孙发明副局长就我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与网民在线交流,并就有关问题进行解答。

614,市法制局党组印发《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服务基层、转变作风、促进发展等工作。

619,根据《厦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市法制局研究下发《厦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指导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620,市法制局党组印发“道德讲堂”建设实施方案,对全局“道德讲堂”建设和实施进行了部署,并对相关活动进行了安排。

628,市法制局机关党总支被市委授予“全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629,市直机关党工委授予市法制局“十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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