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指标、评分标准下发后,厦门市质监局高度重视,迅速传达、学习。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争创2012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并以此为契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近日,该局召开部署、动员会议,成立创建领导小组,拟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进度,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创建工作围绕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等重点内容,力争在广度、深度和力度上取得突破,全面推进法治质监建设。
在积极创建的同时,该局还根据自身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使依法行政年度任务落到实处。一是认真抓好《行政强制法》的贯彻实施。严格规范行政强制程序,强化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文书,确保依据正确、程序合法。
二是深入开展 “阳光执法”。进一步扩大“开门审案”范围,提升“开门审案”质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行政处罚的透明度,提高案件审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深入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稽查队、各分局要有2个以上行政处罚案件运用说理式执法的方式办理,围绕调查、审理、告知、听证、决定和执行等执法程序开展全程说理执法。
三是提高执法办案质量。根据《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修订案件审理规则,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统一执法文书。深入研究职业举报、申诉处理工作及其引发的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复议,总结经验教训,规范制度流程,严格依据法定程序,避免发生行政争议和纠纷。
四是着力提升素质。积极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模拟听证”竞赛活动,在内部选拔的基础上抽调优秀人员组成代表队参加省质监局组织的决赛。营造业务探讨氛围,鼓励执法人员撰写案例分析和调研文章,要求每位行政执法人员每年至少要完成一篇执法心得文章。
(供稿:厦门市质监局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