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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区创建工作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18:50
  厦门市思明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精神,严格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等要求,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区创建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等任副组长、区直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依法行政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强化对创建工作的指挥协调。要求各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落实本单位创建有关工作,为创建做好组织保障。 
  二、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制定《思明区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区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表》,明确创建的目标任务,分解责任,要求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三、明确工作要求。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促进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加大对创建工作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区政府办(法制办)、监察局等要强化监督问责,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围绕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等重点内容,积极组织实施,完善相关制度,稳步推进创建工作,为构建智慧、财富、生态、平安的幸福思明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供稿:厦门市思明区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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