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下午,王小洪副市长专题协调我市大型活动安全立法工作。在听取市公安局有关立法起草说明、市法制局审查工作汇报以及各区、各有关部门发言后,王小洪副市长指出,制定《厦门经济特区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举办,关键在于落实责任:一是明确大型活动承办者,落实其应当承担的安全责任;二是强化相关部门监督职责,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督,责任要到位;三是兼顾实际,注重相关制度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大型活动风险等级管理制度以及“联合审议、联勤指挥、联合检查”的监督制度。
(供稿:厦门市法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