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草案)》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14:1711月13日,市政府召开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草案)》。作为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制度保障,该法规草案本着先行先试的原则,在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创新政府监管方式等方面做了相应制度设计,以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会上,刘可清市长针对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根据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改革精神推进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稳妥推进相关改革措施的落实;二是实行“证照分离”制度之后,相关部门要按照“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积极跟进,做到有计划、有行动;三是要根据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做好相应的职能调整工作,以顺应新体制新机制发展的需要,切实履行相关法定职责。
《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草案)》修改完善后将按有关规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市法制局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