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 > 厦门政府法制 > 2014年 > 2014年5月

康涛副市长调研政府法制工作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12:26

416,市委常委、副市长康涛到市法制局进行调研。听取了市法制局局长黄杰的工作汇报,并与市法制局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座谈交流。

康涛副市长指出:党的十八大报告把“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目标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给政府法制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法制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努力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康涛副市长对我市政府法制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制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要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为美丽厦门战略规划提供制度保障。按照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完成年度立法工作任务。坚持开门立法,加强沟通协调力度,对相关制度设计要经过反复论证,力求制度有效管用,解决实际问题。

二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动建设和完善全市统一的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在平台上统一公开行政职权目录、行政职权办理流程等事项,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抽象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加强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并及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

四要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增强行政复议社会公信力,切实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五要切实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政府法制队伍要重视自身学习,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增强服务大局、把握规律、推进工作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过硬、勇于担当的政府法制队伍。

 

 

                                                                        (市法制局办公室)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