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 > 厦门政府法制 > 2014年 > 2014年9月

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06:22

近年来,市法制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探索以“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相对集中审理行政复议”的模式,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取得显著成效,被国务院法制办授予“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并在国务院法制办举办的“部分地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情况沟通会”上做了经验介绍。在省政府对设区市政府绩效评估的依法行政指标考评中,我市行政行为合法率连续八年获得全省第一的佳绩。

一、创设相对集中审理行政复议模式,服务大局的作用进一步凸显。率先在全省试点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实行相对集中审理行政复议的模式,即原先由30多个市直部门承担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改由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中承担。,并实行受理、审查、决定“三统一”运行机制,有效整合了行政复议资源,解决了行政复议机关零散分散、合力不足的问题,强化了市政府依法解决行政纠纷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功能。越来越多的群众知晓并选择行政复议这个法律途径解决行政纠纷。试点以来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呈逐年增长趋势,2013年受理的案件是试点前的3倍,今年1-8月份受理案件比增30%,大量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保障、食品安全等领域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得到有效化解,有力维护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

二、创新行政复议制度建设,行政复议公信力权威性进一步提高。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委员会专业化。聘请8位大学教授、执业律师等专家学者、专业人士担任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占行政复议委员会人数比例超过1/3,任期三年,期满可续聘,进一步提高了案件审理的专业性与参与性,体现了政府主导、专业保障、社会参与的组织原则,提高了行政复议的社会公信力。二是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制定多个配套文件,对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组织形式、运行机制、案件审议程序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积极完善行政复议立案管理、案件接待、听证程序、档案管理等制度举措。三是加强行政复议释法辨理工作。行政复议委员会不仅着力于案件的审理,同时注重发挥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解释说理功能,一方面将争议问题的法律依据说全说透,另一方面对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进行解释说明,达到化解社会矛盾、息访息诉的社会效果。

三、加大行政复议纠错监督力度,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持续加大纠正力度,发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不当的,及时予以纠正,2013年监督行政机关自行纠错的占到审结案件的29%。在纠正个案的同时,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作用,对个案反映的共性问题,通过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进行整改,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切实提高各级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同时,对办案中发现的不合法、不适宜的规范性文件,及时督促行政机关进行相应修改、完善,促进行政机关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转载自2014915日《厦门特区快讯(工作情况交流)》第131期)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