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05:09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厦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厦府2012【198】号)的有关规定,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14年度申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及个人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据考核结果,湖里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等9个单位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考评优秀;集美区人民政府陈卫平、市公安局卢琳等8位同志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希望相关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在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4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考核结果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27日
附件
2014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考核结果
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名单
湖里区人民政府
市民政局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审计局
市水利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港口管理局
市粮食局
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优秀个人名单
陈卫平(集美区人民政府)
许宗鹏(翔安区人民政府)
卢 琳(市公安局)
卢建华(市监察局)
陈林清(市规划委员会)
陈志永(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林 承(市法制局)
孙家稳(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