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来厦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立法调研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04:35按照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立法工作的批示,日前,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公安厅就《福建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规章立法来我市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2月12日,市法制局组织市公安局、商务局、文广新局、体育局、市场监管局、旅游局、建设局、国家安全局等单位召开了立法座谈会。会上,市公安局围绕我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等情况向省调研组作了详细介绍,并就福建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立法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各相关单位也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就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中相关部门的职责界定和责任分工、活动安全管理责任人的确定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为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市于2013年以经济特区法规的形式出台了《厦门经济特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市法制局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