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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制局荣获省级文明单位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03:31

76,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表彰大会,表彰了2012-2014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厦门市法制局荣获福建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厦门市法制局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并注重将文明创建与争先创优结合起来抓,自2001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以来,已连续8年保持在全市年度绩效考核中综合得分位居政府部门前5名;今年在市委、市政府工作检查中,成绩位居部门第三名;在省政府对各设区市政府绩效评估依法行政指标考评中连续9年保持第一;局机关党总支先后荣获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市直机关“十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市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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