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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制定首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立法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03:06

厦门是国家级生态保护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我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今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将制定《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办法》列入规章正式项目。近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了该规章草案,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提供了立法保障。会议指出:一是闽南特色文化、传统文化是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加强保护和传承;二是闽南文化的传承和保护要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结合当前形势,取其精华,弘扬社会正气;三是财政等方面的支持要到位,保护措施要得力。

《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办法》围绕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分别从建立保护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生态重点区域保护、闽南文化环境保护等方面作了相应制度设计。

 

 

                                                     (市法制局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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