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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大事记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7: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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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市国家保密局对市法制局开展保密工作检查,并对我局保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考评结果优秀。

721,市法制局组织召开行政诉讼案件异地审理工作联络员会议,明确联络员工作职责和要求,落实行政案件异地审理工作联络员制度。

730,市法制局举办2016年职工运动会,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

7月,按照《厦门市法制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厦法制监[2016]6号)要求,市法制局完成全市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启用并换发新版《厦门市行政执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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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厦委办发【201639),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816,市法制局丁贤志副局长做客“在线访谈”,就2016年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专题解读,并与网民在线交流。

817,市政府召开第11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厦门市环境教育规定(草案)》。

823,市法制局举行“两学一做”专题学习讨论,全体党员干部紧扣“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主题,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讨论。

825,省政府法制办来我市就《福建省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市发改委、经信局、公安局、安监局等单位参加了立法座谈会。

825,市政府下发《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厦府【2016267号),对全市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提出具体要求。

826,市政府召开第11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厦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若干规定>的决定(草案)》。

826,云南省昭通市政府法制办熊国平副主任一行来我市调研城市管理立法工作。

829,裴金佳市长签署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65号,公布《厦门市环境教育规定》,自20171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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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厦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6]134号),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

98,市政府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通知》(厦府〔2016278号),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202件市政府文件。

917,市法制局组织党员干部到莲岳社区清理倒伏树木,清洁环境卫生,我局开展“莫兰蒂”台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920-23日,市法制局组织本局干部及各区政府法制办人员参加省政府法制办在漳州市举办的行政应诉实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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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市法制局举办2016年第三期行政执法培训考试,来自商务、教育、国土房产等部门共284人参加了考试。

1014,省政府法制办来我市就《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草案送审稿)》开展立法调研,公安、卫计、人社等单位参加了立法座谈会。

1015,市法制局黄杰局长率班子成员前往驻厦部队某部慰问官兵,对官兵为抗洪抢险、“莫兰蒂”台风灾后恢复重建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对双拥共建部队全体官兵表示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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