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法制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不断完善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制度。
一是在积极开展规章清理的基础上,提请市政府研究通过了规章清理结果,并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61号)的形式予以公布。
二是在全面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提请市政府研究通过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并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通知》(厦府〔2016〕278号文)的形式予以公布。
三是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牵头开展了在自贸试验区调整市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并将调整结果提请市政府研究通过后,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暂时调整有关市政府文件规定的通知》(厦府〔2016〕339号文)的形式公布。
以上清理和调整的结果一并在市政府网站以及市法制局网站予以公布,方便社会公众查阅。有关清理工作及其清理结果公开纳入规范化管理。
(市法制局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