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法治政府建设创新情况报告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6:56:142017年,厦门市海沧区在厦门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中努力当好先锋、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一年,也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的一年。海沧以建设法治政府,发展经济和服务民生为中心,强化法制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打造国际一流海湾城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改革、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全省交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信息呈报市委领导传阅。主要做法是:
一、围绕”一个核心”,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坚强领导
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紧抓住“关键少数”这一核心,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印发《全面推进法治海沧建设的实施意见》《海沧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加强法治建设系列文件,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成立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着力构建区委统一领导、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区政府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研究和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为抓手,努力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区政府领导班子进行《法制思维和法制方式》《全面依法治国纪实》等法制专题学习;组织各级各类干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等法制专题培训;组织全区正处级及以下区管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
二、制订“两个方案”,夯实法治政府工作基础
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在省、市陆续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后,区委、区政府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上级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及方案的主要精神,并研究本区实施方案。3月初,率先印发了《海沧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35项86点的工作任务,提出了2019年率先建成法治政府的工作目标。方案印发后,各级各部门立即组织学习传达,全区形成了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热潮。
制定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方案。明确年度31项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并及时召开全区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进行任务部署。对照《2017年度厦门市区政府依法行政指标考评办法》具体考核指标,结合我区实际,调整完善2017年度区政府部门、街道依法行政指标考评办法,进一步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
三、健全“三项制度”,积极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践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强化程序刚性约束。在退役士兵安置政策、集成电路产业扶持等涉及民生改善、经济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上,通过组织座谈讨论、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广泛征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单位及普通群众等社会各界意见,实现政府与民意的良性互动。对商贸服务、建筑业等社会关注热点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前置合法性预审和事中合法性审查跟进,确保决策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运行。重大事项均经过区政府专题会和常务会研究决定。
二是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出台《海沧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及《法律顾问工作专项经费暂行管理办法》,为促进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全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制度保障。聘请9名资深律师担任区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并做好挂钩联系分组,9名顾问律师按专业专长分为征地拆迁、招商引资、涉台事务、三农问题、工程建设、劳资纠纷、企业发展、财政金融、海事商事、行政事务共十组。顾问律师积极履职,提出各项法律建议10余件,在推进依法治理、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决策风险等重大决策上有效发挥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及事后处置中的法律参谋作用。
三是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行政应诉办法>的通知》,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建立健全行政首长签署制度、分管领导包案制度、工作班子联动制度等工作机制,突出抓好强化矛盾纠纷综合调处合力等具体工作。2017年以来,区政府共收到一、二审行政应诉案件15件,在已开庭审理的行政应诉案件中,区政府负责人积极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一审案件出庭应诉率达60%。
四、推进“四项重点”工作,服务海沧发展新成效
(一)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提升审批、监管及服务效能。完善“多规合一”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机制。推动“多规合一”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建设,完善建管系统与中央数据平台对接;制定《海沧区“多规合一”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竣工验收牵头协调实施方案(试行)》,持续开展联合竣工验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海沧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做好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确保落地实施。推动政府管理方式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实行综合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监管方式,20家区直部门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出台实施方案,细化“一单、两库、一细则”;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探索信用监管、智能监管。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压缩审批环节及办理时限,明确即办事项,精简申报材料,确定“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1089项;将87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下放到基层服务站办理;实行“一号一码”效能监察,实现行政审批项目从申请到受理、审核等全过程的网上受理、实时监督、预警纠错和绩效评估,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二)规范行政行为,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细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十项标准,全年以区政府名义制定发布10件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和合法率均达100%。对涉及“放管服”、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产权制度保护等方面的法规、规章进行专项清理,废止7件、宣布失效14件、待修订5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明确执法资格人员280人、公告48个行政机关和组织为行政执法主体,为依法执法提供重要保障;推动网上行政执法平台、“两法”衔接平台的运行工作,并纳入年终行政绩效考核;抓好“一季一评、半年一轮、通报整改并举”的执法案件季度评查工作,着重检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标准及行使情况,督促执法部门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完善多元调解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把好事实关、法律关、裁决关和善后关,切实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全年共立案办理3起行政复议案件,复议案件数较往年有较明显减少。以行政调解方式使争议得到解决后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1件。抓实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关口前移”预防机制,各级人民调解主动靠前,将调解室搬到居民楼、工地、拆迁现场,变“坐堂问诊”为“巡医治病”;建立健全“专门化解”速调机制,针对海沧城乡结合部多、外口比例高、征拆任务重、涉台纠纷较为集中的特点,突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和个人调解室的优势作用,实现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重点排查和专门化解;建立健全法律服务“快速支援”机制,整合全区各类“现役”“预备役”法律工作者资源,建立专家指导、应急调处等“快速支援”力量,成为人民调解组织的有力补充。加强行政调解力度。妥善化解劳资纠纷、价格纠纷、医疗纠纷及涉行政争议等民事纠纷,全年共对401件劳动争议、40件价格争议、25件建设领域劳资纠纷、1件医疗纠纷、1件公共场所卫生纠纷等开展行政调解,结案322件,调解结案率68.8%。
(四)大力开展法治宣传,营造全社会尊法敬法的良好氛围。注重机关队伍法治教育培训。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并在区政府访谈栏目进行解读。聘请知名法学家、律师等23名专家为普法讲师团讲师,做好“七五”普法工作的宣传力量和师资保障。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向依法治区各成员单位下达《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状》,推进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全省首创AI(人工智能)法律咨询服务并推出实体机器人,办好《海沧法律服务报》、“海沧法治之窗”栏目及“法治海沧”微信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普法作用。做好“四下乡”、“普法元宵游园会”、“法律进企业”知识竞赛、“法治夜市”等普法宣传,全年累计开展50场次。
2017年,海沧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还有差距。下一步,海沧区将继续坚持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的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国际一流海湾城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