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法制局局长丁贤志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6:55:50(2018年2月27日)
经市政府批准,今天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总结回顾2017年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安排2018年工作,特别是研究部署近期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努力开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市政府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韩副市长出席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根据会议安排,我先就全市政府法制工作情况作报告。
一、2017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动力,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精神,认真履职,开拓创新,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打造法治政府,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全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突出重点任务创新,厦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较好成效,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于北京召开的《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7》新闻发布会上,厦门市人民政府获得“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称号。
一是全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查、年底有总结。以贯彻落实《纲要》为抓手,年初提请市政府印发《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法治政府建设文件,对全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督查指挥棒的重要作用,研究部署厦门法治政府建设迎检督查方案,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全力做好接受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督查组检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及时对本级政府、本部门开展依法行政、推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形成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年末按时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
二是突出重点任务创新工作。“放管服”工作深入推进,深化审批改革,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制度障碍,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场活力充分释放;提请市政府研究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制度创新不断取得进展,在厦门自贸区部门探索开展市场监管、土地管理、城市管理执法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四个领域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点;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公平的社会环境,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我市通过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考核验收,在全国36个省会、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信用综合指数排名中位列第五;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中国法治发展报告(法治蓝皮书)(2017)》,厦门市政府透明度位列全国49个较大城市第一名。
(二)围绕重点领域立法,服务保障中心工作
全力以赴做好“厦门会晤”制度保障,全面完成年度立法任务,重点领域立法取得制度性突破,相关立法走在全国前列。
一是统筹临时行政措施的审查。首先,积极对接省政府法制办,草拟《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省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为保障重大国际性活动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大国际性活动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草案共3件,推进省相关保障措施及时出台;其次,积极牵头做好本市相关制度保障,根据市领导批示的“适度、必要”原则,先后完成《厦门市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暂行办法》等2件市政府规章和7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分别从城市环境整治提升、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以及汽车租赁、危险物品、道路交通、消防、海域安全管理等多方面为厦门会晤的筹备和举办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重点领域立法取得创新突破。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创新制度设计,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切实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切实加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促进社会文明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法规草案经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已颁布实施,厦门垃圾分类管理实践形成“厦门样本”,立法推进社会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全面完成年度立法计划,全年共审查修改法规草案5件,其中4件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公布实施。完成《厦门市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暂行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汽车租赁安全管理的决定》《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厦门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4件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均以市政府令形式公布施行。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力保障一线行政执法的需要。加强行政裁量基准动态管理,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有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力保障一线行政执法。围绕“厦门会晤”保障、“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行的工作需要,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全市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培训考试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实现培训、考试、制证全程电子化管理,实现执法证件即办即领,确保一线执法人员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加强行政执法培训考试,组织开展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培训考试工作,共完成6期17场培训考试,12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集中考试,另有12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完成注册换证。
二是加强行政裁量基准的动态管理。根据《厦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厦门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的要求,继续深化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对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和职权变动情况,开展对市直部门行政裁量标准的动态监督,加强市直部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态管理情况实时审查,完成对市直部门报备的50件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合法性审查。
三是开展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先后对《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和《厦门市环境教育规定》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结合年度执法检查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对全市各执法部门的执法案卷100余卷进行评查,做好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通过案卷评查反馈机制指导各区执法单位、各市直部门规范案件卷宗并及时整改落实,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四)抓制度清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与管理工作,为政府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在源头上把好关,强化制度保障,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一是以制度建设推动自贸试验区审批改革创新。推动出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市场准入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试行办法》《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行政审批改备案管理试行办法》等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文件,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进一步明确在市场准入领域、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力求打造“流程最简、审批最少、服务最优”的审批机制。厦门市法制局将有关改革做法上报省政府法制办,省法制办以“厦门市以立法推动厦门自贸片区审批改革创新”为题专呈省领导,对此做法予以肯定。
二是开展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有关“放管服”改革等要求,积极开展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努力消除制度障碍。经清理,全市共废止《厦门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等3件市政府规章,对《厦门市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等5件市政府规章进行修改,全市共废止和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334件、拟修订规范性文件22件,其中市政府废止和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50件,及时清除与开展“放管服”改革、保障生态文明、完善产权保护不相适应的制度障碍,取消一批备案、资质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三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率先建立我市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提醒制度,就即将到期的47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分别向实施单位发出有效期届满提醒函,实施单位相应拟定了处理意见,保障相关政策的有效衔接。实行规范性文件审查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动态管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电子监控”,发挥其在规范性文件发布、存储、查询、管理规范性文件的作用。全年市法制局共审查、办理市政府各类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事项600余件次,前置审查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146件,备案审查区政府(管委会)规范性文件145件,向省政府备案市政府文件62件。
(五)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法律事务办理工作,注重行政调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2017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10件,受理1931件;其中市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0件,受理70件。案件类型涉及工伤认定、养老保险待遇、房屋征收决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行政处理告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诉举报回复、行政不作为等事项。复议机关在办案中加大案件的调解和解力度,年内以调解、和解方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达350件,进一步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同时,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和行政复议保障能力建设工作,年内对有关单位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和行政复议保障能力建设情况开展检查指导。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完成厦门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调整工作。2017年全市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733件,其中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78件,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以市府办名义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行政应诉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7〕30号),加强对全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着力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和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情况开展检查指导。充分发挥府院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召开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工作座谈会,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规范执法。
二是认真办理政府法律事务,完善、充实市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就五缘公寓人才房、办公类商品房、砂场专项整治等重大法律事务及时向市政府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共办理市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130余件(次)。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开展新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立法咨询专家聘请工作,以市府办名义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请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和立法咨询专家的通知》(厦府办〔2017〕223号),聘请10名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和41名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法律服务。
通过一年的扎实工作,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履行职能更加充分,法治化基础更加牢固、法制监督更加有力,整体工作效果明显。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新时代政府法制工作如何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发挥引领和规范作用,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实践;个别单位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问题,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力量与承担的繁重任务不相适应的状况仍是制约法制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问题,随着法治进程的推进日益突出。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思考,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十九大关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目标新部署对政府法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政府各项工作,科学谋划政府法制工作各项任务,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根据市政府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落实情况纳入各区、市直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科学设定指标,量化分值,明确责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二是认真落实《纲要》确定的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等八个方面主要任务。以2017年厦门市获得“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为契机,推动全市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示范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切实提升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年初制定法治政府重点工作安排清单,总结分析工作短板,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年中组织区政府及其部门进行全面自查,制定自查清单,分析任务完成情况;年末按照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各区、市直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体系的安排及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工作,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厦门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待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及时报经市政府审定后正式下发,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相应制定本区本部门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报市政府备案,同时要健全机制抓好落实,市法制局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对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
(二)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提升立法质量。
一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突出重点立法,发挥立法引领和保障作用,按今年市人大、市政府立法计划加强轨道交通、信用管理、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夜景景观照明、餐厨废弃物管理等重点领域立法,及时开展设区的市法规有关清理工作,严格按照立法计划确定的时间完成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报送工作。在起草、审查法规和规章草案工作中,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统一,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二是完善立法机制,提高政府立法科学性。建立完善立法事前、事中、事后评估机制,立法前进行课题论证,立法中提高公众参与度,立法后进行相关评估活动,从各环节提高政府立法水平,力求相关制度在我市经济发展过程中“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今年市政府立法工作中要建立政府立法联系点制度,开展立法性别评估工作试点,出台规范完善政府立法协调机制,不断完善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论证咨询机制,有效发挥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的作用,不断提升立法质量。三是认真开展立法课题研究工作。2018年政府立法课题正在申报,请各单位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市社科联下发的《厦门市社科类课题经费管理规定》,用好课题经费,精心组织,加强调研,为科学立法打下良好基础。
(三)强化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坚持依法决策,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贯彻实施《厦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既要保障相关出台政策的合法性,又要提高文件审查效率和效果,对改革先行先试、推动创新发展的文件予以重点推动、优先办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快速提出审查意见,推进相关政策尽快出台实施。二是依法强化行政考核,根据今年市政府执法检查计划,加强对《厦门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开展全市执法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备案制度。三是落实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和动态管理,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处理决定和委托执法等备案审查制度。四是出台《厦门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推动全市全面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省政府有关部署,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力促行政执法工作上台阶。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完善抽象行政行为合法率绩效考评指标,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情况通报制度。二是建立和完善文件审查公开的工作机制,提高文件审查效率和效果,采取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快速审核的措施,对改革先行先试、推动创新发展和提高改善民生的文件予以重点推动、优先办理。三是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及清理长效机制。继续推行、完善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入库、统一编号管理、统一发布检索以及有效期届满提醒制度。在总结历次规范性文件清理成果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立改废相关情形,建立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五)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及时办理政府法律事务,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法律服务。
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引导当事人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的作用。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保障和救济职能。加大案件调解、和解力度,促进案结事了人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加强应诉工作能力建设。全力推进行政应诉工作任务落实、着力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强化对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提升行政应诉能力,配合法院开展沟通协调工作。三是完善府院良性互动机制,支持和推动以厦漳泉三市为片区开展市政府与中级法院的良性互动工作。四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参与市政府重大项目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草拟、修改、审查及以市政府名义洽谈、签约的重大涉外和国内经济项目的谈判等活动,及时办理各项法律事务,提供相关法律意见,严把合法性审查关,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法律服务。
(六)加强政府法制工作能力建设,努力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
首先要牢牢把握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一方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另一方面,坚持党要管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保证政府法制机构全体党员干部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党员干部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政府法制工作的全过程及各方面;其次要提升政府法制工作的站位和格局。政府法制机构要努力推进制度创新和政府法制工作理论创新,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大局去谋划工作重点,开创新时代法制工作新局面。第三要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新时代有所作为。要发挥法治对转变政府职能的引导和规范作用,既要重视通过制定新的法规规章来固定转变政府职能已经取得的成果,又要重视通过修改或废止不合适的现行法规规章,为政府职能扫除障碍。第四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全市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要结合本职工作,深刻领会学习十九大报告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的精髓和丰富内涵,积极参与国家、省、市组织的法制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培训,全面提升能力素质,更好地把握新时代特点、跟上新时代步伐、适应新时代要求,在法治政府建设、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岗位上勇于创新,不断开拓,为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市法制局将继续加强对各区和市直部门法制机构的指导帮助,密切业务交流,不断提升全市法制机构工作水平。
同志们!新的一年各项工作已经全面展开,距离2019年底前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的时间已越来越近,工作任务相当艰巨。新时代要有新状态,新实践要有新作为,政府法制机构要不负使命,奋发作为。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开拓创新,积极作为,共同开创新时代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