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2018年4月28日发布《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进入发展新阶段暨福建省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报告中对厦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一是厦门市积极行使《立法法》赋予的立法权限,更加突出提高立法质量,更加注重提高立法效率。厦门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5项,出台市政府规章4项。
二是服务重大国际性活动,以立法保障金砖会晤顺利举行。厦门市政府出台了《厦门市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暂行办法》等政府规章,为金砖会晤的成功举办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三是不断完善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厦门市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制度建设。
四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向纵深推进。在厦门自贸试验片区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同时,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点工作。
(厦门市法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