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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制局丁贤志局长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6:53:58

2018年5月)

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在福州市、厦门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研究并印发了《厦门市在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方案》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涉及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影响重大且时间紧、任务重。今天市政府召开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庄市长将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实施。现就我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近期工作情况及有关工作意见汇报如下:

一、有关工作情况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有关工作方案之后,各区政府及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主动对接,全面开展“三项制度”各项工作。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进度安排,4月30日前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报市法制局备案。目前,已有20多个单位报备,尚有近一半单位未报备。有些单位工作方案已经拟定正在审定,建议抓紧出台并报备。在制定工作方案同时,各单位收集资料,加强学习、培训和研究筹划下一步工作。同时,市法制局已编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资料汇编》,拟定了我市“三项制度”工作指导意见,已于5月14日印发并报省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抓紧建章立制。根据省、市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进度安排,5月20日前,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完成建章立制工作并报市法制局备案;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5月底前完成建章立制工作。日前,市法制局分别就“三项制度”制定了工作指导意见,还以表格形式,详细列出了“三项制度”各环节须完成的主要任务,并提出了对应的相关具体措施及具体要求。作为全市开展“三项制度”的指导性意见,各行政执法部门可对照实行,并在此基础上紧密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统筹研究、突出重点,进一步细化操作办法,抓紧制定或修订各项制度、清单、服务指南等制度文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在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的基础上,梳理行政执法基础信息,建立执法主体、范围、内容、程序、监督方式等事项公示的规则和工作机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制定各类执法文书标准格式或示范文本,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和管理制度,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制定音像记录具体办法,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规范音像记录装备的使用和管理规则。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要按要求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制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和流程图,开展标准化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等。

(二)组织培训学习。6月份开始,“三项制度”就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要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为此,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加强对执法人员和审核人员的培训。市法制局拟近期组织各区政府、市直各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进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同时,按省政府法制办的安排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里有关培训学习。通过学习,切实提高认识,准确把握“三项制度”的精神实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三)着力制度创新。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针对行政执法的薄弱环节,研究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执法行为,大胆创新实践,探索工作规律,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市法制局将在官网开设“三项制度”专栏,对我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一些典型经验及成功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并及时上报省政府及省法制办。各单位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工作规则、标准、指南、典型事例等成果资料请及时报送市法制局。

下一阶段,市法制局将根据省里进一步工作部署要求,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同时,市法制局将会同市编办、自贸委等共同推进、指导、督促检查“三项制度”实施工作,研究和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年底,将根据要求组织总结、核查,有关工作情况纳入依法行政绩效考核。

会议之后,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特别是庄市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实际行动,扎实做好“三项制度”的实施工作,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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