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市政府召开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该法规草案是市政府在2017年7月8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将“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后对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次再提升,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总结成功经验,借鉴国际理念,健全长效机制,把老祖宗留下的文化遗产精心守护好,让历史文脉更好地传承下去”的具体体现。
《条例(草案)》共6章50条,主要围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要求,立足问题导向,以理顺管理体制、优化执法机制为抓手,分别从规划与管理、传承与利用、共享与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相应制度设计。
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该《条例(草案)》将作为法规议案及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厦门市法制局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