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庄稼汉市长签署市政府第173号令,公布了《厦门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作为我市去年颁布施行的地方性法规《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配套制度,《厦门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被列为今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的规章正式项目。该《办法》立足问题导向,将餐饮业经营者、单位食堂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围绕餐厨垃圾管理体制、餐厨垃圾各环节监管、监督与责任等内容进行制度设计,进一步巩固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成果。
《办法》的出台,对我市强化餐厨垃圾管理,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和法制保障。
(厦门市法制局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