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报告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6:52:52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以来,集美区高度重视,领导亲自部署,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集美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并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指标,经过将近一年的工作,在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水平提高、推动集美区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加强学习,精心部署,扎实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开展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确保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区政府党组会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等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履行职责的意识。
(二)建章立制,责任到位
一是部署落实。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工作。召开区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要求全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密切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兄弟区对接,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要求。同时,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集美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通过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责任分工,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分解到各责任部门,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规范及责任。
二是出台方案。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印发了《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集府办[2018]39号),同时报市法制局备案。要求全区各部门根据市、区安排,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制度、文件和指南等要求,结合本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本部门有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等,并将材料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
三是摸底调查。对全区法制审核人员、执法人员、执法记录仪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汇总统计,形成三项制度基础数据库,为我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三)监督检查,规范落实
按照省、市、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安排,区法制办分阶段逐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按时间节点制定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督促区直各部门结合本区实际细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最终将市级主管部门的制度文件落到实处,切实服务于实际执法工作。结合《集美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下发《集美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任务进度表》,要求各镇街、区直各部门按季度报送三项制度开展情况。区法制办通过季度报送制度,及时了解全区各相关部门三项制度开展情况。
二、探索创新,完善体系,充分发挥三项制度机制作用
(一)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力量
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厦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结合集美区实际,于2016年10月底率先制定出台了《集美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和《集美区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与法律顾问助理报酬具体计发办法》,为全区各行政部门和各镇街聘请、使用政府法律顾问提供制度保障。
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在全市首创成立区政府法律顾问室,由区政府法制机构人员、法律专家和律师组成。区政府法律顾问室挂靠区法制办公室。2018年,集美区法律顾问制度及法律顾问助理制度向纵深方向推进,区政府常务会进一步要求全区各执法单位要认真执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法律顾问聘任工作。截止2018年11月,全区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共聘请法律顾问23人,聘请法律顾问助理17人。通过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助理制度的建立,有效充实了基层行政机关法制工作力量,确保行政机关法制工作由法律人才从事,提高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储备。
随着法律人才配备的逐步完善,法律顾问及法律顾问助理在行政执法尤其是重大行政执法过程中持续发挥法制审核重要作用。以区政府为例,2018年度所涉及的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均由区政府法律顾问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助理更是全程参与,为行政执法过程提供法律保障。2018年度区政府共委托法律顾问出具各类法律意见83件,一些重大违法建设拆除过程中,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配合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为强制拆除等争议较多的行政执法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建立行政许可智慧审批平台,探索行政执法信息多元化公开渠道
行政许可全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一是依托区行政许可智慧审批平台对许可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系统涵盖行政许可收件、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环节,各环节按权限可随时调阅打印归档,实现文字记录全覆盖,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二是依托行政审批办事大厅相关监控设备,实现行政许可音像记录,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办理许可过程中是否文明、公正执法均可以通过音像设备予以记录。
探索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流程图公示方式,除了在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地方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外,还结合移动终端设备,在全市率先采用二维码扫码公示方式,方便相对人办事过程中运用移动终端随时了解办事指南、流程图等信息。
拓展公开渠道,一是通过“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实现办事指南、流程图、办事结果的公示,同时,相对人可以通过该微信公众号进行办事预约、查询办理进度、接收办理事项进程相关提示信息。二是打造信息高度聚合的一站式自助服务平台,自助服务终端实现了身份验证识别、服务指南公示、业务进度查询等功能,与集美区信息信用平台共享数据库,方便相对人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及时查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三是各公开渠道实现数据共通共享,办理流程过程信息同步通过短信推送申请人,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及时有效有针对性地通知到具体申请人,减少了相对人对众多的公示信息的筛选过程。
(三)创新购买法律数据库服务,实现行政许可法律依据的实时更新
区行政服务中心与北大法宝签订协议,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在行政许可过程中,随时调阅北大法宝数据库内的法律数据,包括法律规范、最高法院判例、法院判决等,配合法律顾问及法律顾问助理,运用第三方法律数据库的大数据平台,实现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执法部门及时有效获取法律信息,为行政许可审查过程中法制审查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数据支撑。
(四)加强硬件设备配置,建立电子档案管理和信息应用系统,探索行政执法文书的电子化管理
区属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自身部门执法特点,通过不断强化执法软硬件建设,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集美区卫计局为例,一是配足硬件设备,满足实际执法需要。2018年上半年投入2万元对笔录室按规范进行装修,并且配备数码照像机13台,行政执法记录仪22台,便携式笔记本电脑12台,便携式打印机9台,电子签章及无线网卡6套,配备激光测距仪、水质分析仪、二氧化碳检测仪等各种快速检测仪器共计24台。二是自主开发FTP文件服务器,要求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事项办结之日起30日内,将执法过程形成的照片、音像资料等导入FTP文件服务器进行上传保存,并对全部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立卷归档管理,探索建立电子数据档案管理机制。三是开发行政处罚文书电子化系统,将国家部委的格式文书通过便携式电子设备实现执法现场打印制作和行政执法文书全程电子化管理。
(五)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制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制度警示教育作用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全区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结果公示的典型案例制度。一是遴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发挥行政执法案例警示教育作用。2018年来,区执法局通过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公示拆违典型案例23件。二是探索典型案例公示渠道,行政处罚案件除了在公共信用平台上统一公示外,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行同步公示,扩大受众面,通过主流报纸公示典型案例19件,电视媒体及网络媒体公示案例22件,微信公众号发布典型案例23件。三是建立典型案例分类体系,选取关系民生、扫黑除恶等热点焦点案例,有针对性地进行公示。
将行政执法案件通过典型案例方式进行公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切实通过典型案件制度,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宣传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
(六)结合行政执法诚信体系建设,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统筹各类平台建设工作,结合集美区行政执法网上平台建设,做好与市行政执法平台对接。编制完成《厦门市集美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期)建设方案》,建成集美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梳理、归集并整合全区各单位信用信息,推动信用动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联合奖惩信息公开、“红黑榜”等信息与信用厦门平台的数据共享。实现集美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双公示”信息在“信用集美”、区政府官网和各部门官方网站等多渠道公示,与“信用厦门”自动对接,基本实现全区各单位信用信息全覆盖。
(厦门市集美区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