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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水利局运用“加减乘”法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6:56:39

厦门市水利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减权放权“减法”、落实放管结合“加法”、简化优化政务服务“乘法”,全面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争创“五大发展”示范市提供优质的行政服务。

一、持续推进减权放权,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

一是坚决落实上级已取消的事项。先后取消水利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水利工程开工审批、水利旅游项目审批、在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和水利工程采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审定等5项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做好国务院、省级取消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市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由17项减少到12项,减少了29%。二是放开准入门槛。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根据《水利部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水利建设市场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从2017616日起取消在厦水利企业信息登记公共服务事项,不得以备案、登记、注册等形式排斥、限制外地注册企业进入厦门市承揽水利建设业务,凡取得国家水利工程建设相应类别资质许可的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在厦门市范围内参与相应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发包单位不得设置法律法规之外的市场准入门槛。三是精简审批事项。依托“多规合一”全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和水土保持规划信息平台,以涉水审批最频繁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项改革为突破口,通过“负面清单”管理、精简水保编制内容、分类管理、分级审批、法人承诺等措施,实施精准审批,管住该管的,放开能放的项目,快速打通投资项目开工前“最后一公里”。新规运行一年来,报告书审批量减少近90%,报告表和登记表审批平均时限原为30天,现可当日办结,实现审批项目“大瘦身”、办事效率大提速。四是下放审批权限。为充分发挥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贴近基层、方便群众办事以及就近监管的优势,市水利局按照上级要求陆续下放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和登记表审批等审批事项,同时对其它事项实行市、区分级管理,市、区按照各自审批权限负责审批。目前这些下放事项运转顺畅,基层单位能够接得住、管得好。

二、全面落实放管结合,做好强化监管的“加法”

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17年市水利局对13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通过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从全市400多家的涉水市场主体和20多名执法人员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30家,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涉水双随机检查工作,发出13份检查通报,实现本部门行政执法全覆盖,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并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联动,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二是加强取消、下放等事项监管。严格执行上级取消、下放决定,不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对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转变管理方式,逐一明确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防止监管缺位。三是坚持严格执法,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处理结果记入水利信用体系黑名单。

三、简化优化政务服务,做好优化服务的“乘法”

一是落实“三集中”制度。全面推行以“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向审批办集中、审批办成建制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向网上办事大厅集中”为主要模式的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优化内部审批流程,所有审批服务环节均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内办结,实现了“受理-审核-审批”三个环节办结的流程重塑,减少审查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二是强化市区协调联动。按“抓本级带系统”的要求,加强对区级审批服务事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做到全市水利系统审批事项、环节、标准、时限、文书一致,促进全市水利行业审批服务整体提升。三是全面再造和优化流程。率先将自贸区工程建设领域创新举措复制推广到全市,全部事项实施“减环节、改方式、强监管、重实效”改革模式,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及其水保设施验收实行审批改备案,其它审批事项全面实行简化优化流程、减少环节、精简材料和优化服务。四是优化行政服务方式。全面推行网上审批服务,目前所有审批事项均实现网上审批,100%事项达到四星级标准。最新版的办事指南对申报材料实行大“瘦身”,再次精简各类申请材料73份,同时提供申请文件示范文本25份,申请表格范例9份。全面推出办事指南二维码,申请人只需在手机端使用“扫一扫”功能,便可查询事项的实施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和流程时限等信息,下载相关申请材料和表格,填报后即可申报相关审批事项,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五是提升行政服务效率。推行服务方式多样化,全面推行证照批文快递送达、即来即办等新举措,减少申请人来回奔波的时间,100%事项实现“最多跑一趟”;提供省网上办事大厅及实体大厅申办的多元化选择,协同推进一站式的闽政通APP,让群众办事更舒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依法规范审批特殊环节,对外公开、接受监督。全部事项承诺时限压缩在法定时限的35%以内;配合做好电子证照库建设、强化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大力推进智能审批和全程网办,让群众办事更省时。

(厦门市水利局 许文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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