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 > 厦门政府法制 > 2017年 > 2017年4-6月

厦门市法制局助力自贸试验区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6:58:5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精神,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近日,市建设局依照《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规定》和厦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试行办法》和《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试行办法》等规定,集中拟定了《关于试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关于工程设计单位资质核准实施细则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的通知》等10余件与自贸试验区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相关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并按规定报厦门市法制局进行前置审查。

为了能使自贸试验区内相关改革措施尽快落地,最大限度地方便行政相对人,厦门市法制局法规处多措并举,加快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速度:一是分工协作,齐头并进。针对报送前置审查的文件较多也较为集中的情况,分别指派多名经办人开展审查工作,保证有件即审。二是认真细致、确保质量。在重点审查合法性的同时,对一些表述不规范或者存在错漏字的情形也一并予以指出,督促修改,从而有效保证了经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的整体质量。三是及时审结、及时反馈。本着即收即审即结的原则,相对简单一些的规范性文件做到当天报送,当天审结,当天反馈;较为复杂的规范性文件审限最长不超过三天,较之法定期限压缩了五分之四。

                        (厦门市法制局法规处)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