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新修订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经厦门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下发执行。新修订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方面强调合法性审查。
一是要健全厦门市政府及各部门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明确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明确厦门市政府各部门提请厦门市政府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必须交由厦门市政府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明确厦门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和决策后评估机制。
新修订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厦门市法制局行政执法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