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厦门市政府召开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法规草案。
《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重点法规项目。根据市委厦门市政府统一部署,厦门市法制局会同起草单位在学习贯彻国家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政策基础上,充分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按照“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的思路进行相应制度设计,力求做到“精准立法”,解决实际问题。厦门市拟在思明区、湖里区及其他区的有关城区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特别是对居民的生活垃圾一并实施强制分类管理,走在全国前列。该法规草案将由厦门市政府以议案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厦门市法制局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