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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自贸区的探索与实践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6:58:57

内容提要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是国家扩大开放、深化改革“试验田”,是美丽厦门发展战略的“助推器”,也是厦门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孵化器”。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在改革发展全局中发挥“先行官”作用,以商事制度改革为“先手棋”,综合运用工商职能服务厦门片区建设。本文对厦门市场监管部门服务厦门片区建设的探索实践进行了回顾,对进一步推进厦门片区建设提出了几点对策建议。

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创业提供便利,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考察又提出“三证合一、单一号码”改革年内务必实现。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先行先试于2月15日在厦门片区推行“一照三号”,3月26日率先发出全国首张“一照一号”营业执照,7月28日又出台《服务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若干意见》。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全力服务厦门片区建设的工作,正在一步步推进。如何运用好工商职能,更好服务厦门片区建设,已经成为亟待研究的课题。

一、厦门片区概况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面积43.78平方公里,布局两岸贸易中心核心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海沧港区2个功能区,着力打造东南国际航运中心、两岸贸易中心、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及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是国内独具特色的涵盖海、陆、空港、邮轮母港联动发展的自贸试验区。历史上厦门曾是“闽海关第一口岸”,当前福建省致力于打造国家战略“一带一路”核心区,厦门片区理应为先锋,打造一流的国际营商环境。

厦门片区的最大特色,就是两岸合作。台湾是厦门第二大贸易伙伴、第一大进口来源地、第六大出口市场。目前厦门东渡港区两岸贸易中心有近百家台湾企业和商协会入驻。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已有23家台湾地区银行机构在厦开立38个人民币代理清算账户,跨海峡人民币结算总量达733.8亿元,占福建全省80%,厦门已成为区域性两岸人民币结算中心和资金运营中心。为此,亟待以自贸区建设为平台,促进两岸贸易投资便利化,带动两岸经贸合作实现新跨越,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二、探索与实践

(一)棋下先手、勇于创新,形成全国、全省首创的“厦门经验”。

一是厦门片区先行先试深化改革,发挥“先行官”作用,践行“宽进”。在深入推进注册资本认缴制、审批制度改革、“先照后证”、住所和经营场所分别登记等多项简政放权改革举措的基础上,为适应自贸区建设新要求,厦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于2015年2月15日起率先在厦门片区启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通过“一口受理、信息共享、结果互认”,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兼具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功能),实现“三证合一”,简化准入手续,缩短办理时限,开创了商事登记的内部流转时间仅2个工作日的厦门速度,成为第一个可推广、可复制的“厦门经验”,为全国范围内推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做法。4月22日,李克强总理赴厦门自贸区调研时充分肯定了该项改革举措。同时,运用“互联网+”思维,在福建省内首创推行“一网流转、一表申报、一趟取照”的“全程电子化登记”通过搭建网上登记平台,将传统的“面对面”服务转变为了“键对键”服务。商事制度改革与国家创业创新政策形成叠加效应,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截至2015年12月31日,厦门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共6483户,内资6069户,注册资本893.19亿元,其中外资414户,注册资本26.78亿美元;台资企业218户,注册资本6.96亿美元 ,占外资企业户数的53 %。

二是强化“严管”,护航“宽进”,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信息公示为手段、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厦门片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出全国首个专门针对自贸实验区商事主体的信用平台—厦门自贸实验区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该平台不仅收录园区14822家商事主体信息,并能与厦门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联动,实现数据实时更新。同时与厦门片区管委会合作,全国率先启动企业信用评价,通过选取试点行业企业,参照统一的企业信用风险评价体系进行“第三方认证”。依托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制度,落实“严管”。厦门片区年报公示率达到97.43%。通过信用公示平台,清查休眠企业,针对已不在区内经营的企业发起住所核查任务,将无法在原住所接收法律文书的企业,依法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运用信息公示手段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和社会监督,使得违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二)突出特色,持续创新,推出商事改革2.0版再促投资便利化。

厦门片区突出厦门对台特色优势和特色,大胆改革创新,推动出台《服务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若干意见》,以商事改革2.0版推动改革提速。一是突出对台特色,鼓励投资新兴行业,扶持台湾个体户。允许商事主体名称中使用繁体字作为字号;台企业法人、投资者在区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提交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即可申请,无须提交公证、认证或转递文件;允许商事主体以“跨境电商”“保税展示”等表述新兴行业特征,简化商业保理业务准入条件,扶持信用服务产业发展;鼓励台湾居民、台湾农民以个人经营的组织形式设立个体工商户,取消从业人员、经营面积的限制,并放宽经营范围限制。如厦门两岸青年创业创新创客基地首创允许台湾青年创业者以个体工商户且无需外资备案进驻。目前,投入运营的众创空间已有135家企业申请入驻,46家通过核审注册,注册资本2.33亿元。二是实行外资“负面清单”外直接登记模式。区内境外投资者投资负面清单外领域的,取得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可直接申请设立登记,于设立登记后30日内向自贸试验区外资管理机构备案。负面清单外的变更事项涉及商务部规定的备案范围的,在直接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后,自换发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自贸试验区外资管理机构备案。三是突破自贸试验区地理空间限制,放宽住所登记和经营场所备案条件。允许住所在区内的企业将经营场所备案至全市范围,企业分支机构在同一建筑物内有多个经营场所且不相连的,可作为一个经营场所申请备案。

三、深化服务厦门自贸区建设的几点建议

厦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先锋官”、深化改革的“先行官”、市场秩序的“守护神”、市场监管的“主力军”,要转变理念,创新驱动,立足“自贸区改革创新的新高地”,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围绕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坚持“放、管、扶”三轮驱动,不断升级改革版本,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一)“放”宽市场准入,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放宽准入条件,最大限度减少简化审批事项,促进投资便利化,营造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一是要转变理念,从制度设计层面创新促进投资便利化。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调研,利用大数据分析应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自贸试验区发展需要, 参照国际通行模式,为“全国一盘棋”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提供调整优化建议,促进负面清单从形式上实现瘦身;对于下放的省级审批项目,要及时促进审批办事指南与流程落地。二是运用“互联网+”思维,引入社会登记力量,真正实现全程电子化登记。为缓解改革红利释放带来的登记压力,考虑借鉴深圳等地做法,引入社会登记纳入商事登记系统,推进电子营业执照使用,实现企业设立、备案、注销等全环节的“网上查询、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查、网上公示”和窗口 “立等可取”,最大限度的提高审批效率。三是发挥对台区位优势,降低创业创新准入门槛。探索与台湾接轨的市场准入,放宽台湾投资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市场准入限制,允许设立台资投资性公司,支持开展融资租赁、通讯服务、商业保理等业务,为台湾保健品、化妆品、中药材、医疗器械进入大陆提供便利,鼓励台湾地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来厦投资。鼓励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放宽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的经营限制要求。四是复制推广自贸区的先进经验,发挥辐射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自贸区制度创新经验,并承接部分扩大开放措施辐射,释放制度红利。完善提速全市范围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网上综合审批平台,有条件的窗口复制推广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窗口取照“立等可取”促进厦门审批制度的改革提速。

(二)“管”好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探索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市场主体监管方式,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坚持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综合执法为手段,社会参与监督的“三位一体”长效监管机制。一是抓好信用监管。运用信用约束、信息公示、信息共享、警示锁定、限制锁定等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和信用约束机制。抓紧出台《厦门市商事主体信用管理若干规定》,全面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严管、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二是建立以“双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做好信息抽查工作,加强对企业年报公示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抽查发现的违法市场主体,形成震慑效应。三是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推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网络商品交易执法,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传销和严格规范直销,切实维护好投资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法治化、规范化的市场环境。四是要主动融入“全国一张网”建设。建立大数据平台,以工商登记的数据为基础,各行政职能部门的许可信息、监管信息分别实时上传和反馈,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对接,打破信息孤岛,避免信息不对称和资源浪费,为建立社会共治的监管模式和社会诚信体系打好基础。

(三)“扶”持创业创新发展,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

“要让新登记企业活下来、活得好”,需要市场监管部门发挥职能作用,深化服务机制,实现服务方式多样化。一是主动靠前服务,促进招商项目落地。创新工作方式,依托大数据、利用新媒体、探索新平台,协助自贸区管委会不定期开展研讨会、说明会宣传投资环境与服务举措,吸引台资企业驻厦。开通“台企快车”服务,为台企落户厦门片区开通“绿色通道”,全面提升台资企业的投资便利性。二是加强行政指导,扶持企业健康成长。从市场准入、市场培育、企业规范经营、帮扶融资等方面着手,提供指导台资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培育驰著名商标,支持和鼓励通过商标投资入股、许可转让、质押融资、授权贴牌、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展经营。帮助台湾商品拓展大陆市场,服务对台货物贸易自由。加强与台湾消费维权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健全闽台消费权益保护协作机制,维护在闽台胞的合法权益。三是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成长。要全方位帮扶小微企业发展成长,简化“个转企”程序,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发挥个私协会、商标协会、守重协会、广告协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加强政策指导和跟踪服务,搭建银企对接、劳务用工和商贸交流等平台。

(撰稿: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管局 施耀军 黄文瑜 责任编辑 吴劲松)

参考文献

1.陈海疆:厦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中国行政管理;2014年

2.钱伟宇: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研究;华南理工大学;2012年

3.朱遂斌:健全信用机制与完善我国商事登记制度;中国商法年刊第二卷(2002);2002年

4.《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

5.《服务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若干意见》

6.《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发展规划(201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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