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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大事记

发表时间 : 2019-05-07 16:59:23

1月

1月6日,市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厦门市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暂行办法》规章草案。1月17日,庄稼汉市长签署市政府令168号予以公布,自2017年2月15日起施行,实施期限至2017年10月31日止。

1月17日,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市法制局领导班子召开“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到会指导。

1月25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16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厦府办【2017】15号),集美区政府、翔安区政府、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委、市执法局6个单位为2014-2016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集美区政府翁睿、市公安局刘俊峰等11位同志为201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

2月

2月20日,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法规草案。

2月21日,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市法制局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2月23日,厦门市法制局举办2017年第一期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的90名执法人员参加了本次考试。对通过本次考试的88人,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制作并发放了《厦门市行政执法证》。

2月24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行政应诉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7】30号),从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全力推进行政应诉工作任务落实、着力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充分发挥府院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以及全面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考核监督等五个方面,对我市各级行政机关贯彻落实《福建省行政应诉办法》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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