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构建多元对接机制。发挥人民调解主阵地作用,建立健全“访调对接”“警民联调”“诉调对接”等多元化解路径,提高各类矛盾纠纷的处置效率。2025年以来,通过上述多元化解路径共化解矛盾600余起,将大量矛盾解决在基层一线。二是强化纠纷处置效能。依托区综治网格信息平台,对突出矛盾纠纷实行“发现、登记、协同、流转、处置、反馈”全流程管理。建立健全区、街道、村(居)三级调解网络,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目前,已建成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00个,其中村(居)调委会50个。三是加强调解队伍建设。聘请25名村(社区)法律顾问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强专职调解力量。开展初任人民调解员培训和心理专题调解业务培训,提升调解员应对复杂纠纷的能力,为高质量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技能保障。四是联动法律服务资源。发挥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安排律师定点值班,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2025年以来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489件次,调解矛盾纠纷84起,有效将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为乡村振兴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