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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司法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
发表日期:2021-04-22 16:57 字体显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坚持开门搞整顿,现将厦门市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面向社会公开,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1.本市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

  2.本市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案件;

  3.本市执业律师违反规定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问题。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1.本市司法行政机关干警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或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提供帮助;

  2.本市司法行政机关干警违反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

  3.本市司法行政机关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其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4.本市司法行政机关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劳务合作企业参股、工作或者提供中介服务等。

  三、违规参股借贷

  本市司法行政机关在职干警违规参股或利用公权力、关系网非法融资、高利放贷、有偿担保,低于银行利息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等。

  四、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

  1.本市执业律师向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行贿、介绍贿赂、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以各种方式变相搞利益输送,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

  2.本市律师事务所吸收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亲属等作为“隐名合伙人”,为向司法人员利益输送牵线搭桥;

  3.接受司法人员介绍的案源,支付“介绍费”等。

  五、公证、司法鉴定人员违规违法执业

  1.本市公证人员严重违反公证程序规则不履行核查职责,为不真实、不合法事项出具公证书,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2.本市司法鉴定人员严重违反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从事鉴定活动,或接受相关人员请托,违规违法进行人情鉴定、金钱鉴定,甚至虚假鉴定等。

  六、违规违法办理社区矫正

  1.本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规出具调查评估意见,或因履职不到位,导致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

  2.本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规办理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经常跨市县活动、迁居、进入特定场所和区域;

  3.本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情形消失不及时提请收监执行等。

  七、司法行政系统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

  监督方式

  1.举报电话:0592-2367013

  受理电话时间:

  6月1日前,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6月1日后,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举报信箱:福建省厦门市000018号邮政信箱

  3.举报邮箱:sfjwzgj@xm.gov.cn

  4.受理信电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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