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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表日期:2022-03-15 15:49 字体显示: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厦门市司法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行政取得显著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专题研究,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职责

  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究,部署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及《中共厦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法治厦门建设规划(2021-2025年)》确定的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制定落实措施,突出工作实效。进一步深化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后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为法治厦门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1.调整编制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职权。根据《2019年省市县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闽司〔2019〕196号)和《福建省司法厅权责清单》(闽委编办〔2019〕359号),结合《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的通知》(厦委编办〔2019〕200号)要求,调整新的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厦司〔2021〕35号),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职责。

  2.规范审批事项,提高审批质效。2021年,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全年共办理各类业务1936件(省厅委托实施1761件),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决定书1435份,解答各类咨询9000余人次。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7种证明材料,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梳理再造行政审批办理流程,合并“审核”“批准”为审批,所有审批事项平均减少1.2个环节。持续深化“四减”工作,所有依申请审批事项零跑动占比98.81%,申请材料减至平均4.1个,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10.4%,即办件比率79.76%。

  3.持续推进审批服务优化、公开工作。制定《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厦漳泉地区司法行政机关政务服务省内通办“异地代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打破属地化管理限制,联合漳州、泉州开展行政审批“异地代收”试点工作。印发《厦门市司法局优化政务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工作方案》,有效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规范制作法定本级9个行政许可事项许可文书模板,大力推进行政许可决定书公开工作,依托门户网站“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栏目,梳理公开法定本级和省厅委托事项行政许可决定书2000余份。深入推进“双公示”工作,完成行政审批事项、信用承诺事项信用目录梳理工作,公开行政审批相关信用目录156项,主动向市信用平台推送双公示信息600余条。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5月份、12月份开展了上、下半年的双随机抽查活动,对在双随机监管平台上随机抽取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50家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履职执业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抽查名单和抽查结果在厦门司法行政网和双随机专栏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上半年邀请2名律协惩戒委员会委员、下半年各区局各抽调1名共6名执法人员参与律师行业检查。

  5.加强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78号),严格落实关于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公开和定期清理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办理14起文件、31份合同的合法性、规范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6.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9〕85号)精神,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加强执法证规范管理,新增1人行政执法证件,缴销9人行政执法证件,有效持证执法人员30人。

  7.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行政执法实践工作。依法组织2起涉律师行政处罚的听证,实施全过程录音录像。

  8.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应诉工作。根据《厦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投诉处理程序规定》,建立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案件投诉查处衔接制度,作出5起涉律师执业的行政处罚案件,其中2起依法组织听证。办理涉司法鉴定3件行政复议、2起行政诉讼案件,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制度。

  9.贯彻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认领监管事项,录入业务监管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数据、执法人员数量等监管行为清单数据,完善监管事项,发挥互联网监管作用。

  (三)完善制度,全面推行各项政务公开

  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1.协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规定,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印发《厦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信息发布、安全管理。全年累计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动态信息3521条,开展在线访谈3期,民意征集5次,网上调查2次,受理网站咨询投诉178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件,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按时办结4件,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主动公开。按时办结完成11件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质量优良,办理结果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3.严格上网信息保密审核。严格执行我局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及公开保密审查等内部制度规定,对公开信息严格做好上网前的保密审核,转载上级有关文件时均注明信息来源、网址及转载日期。

  4.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编制工作,并将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及2021年部门预算在局门户网站、市财政局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

  (四)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科学制定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并做好部署实施

  1.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下发《2021年厦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厦门市重点市直机关制定上报普法责任清单,探索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制度,推动我市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在司法、执法过程中普法。将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相关内容列入我市“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成立我市“民法典进家庭”巾帼公益普法宣讲团,由100名来自党政机关、高等院校、法律服务机构的女性法学专家学者及法律实务人员组成,在厦门经济交通广播“丁成说法”栏目开播72期“民法典进家庭”系列宣讲,全年开展百场公益普法活动。组织开展全市学习民法典网络知识答题活动,15万余人次参与。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部署,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讲、征文比赛、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指导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承担执法、司法、守法普法职能部门,加强以案释法,丰富民法典主题公益广告及“以案普法”案例宣传形式,把民法典的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和服务、管理过程中,持续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2.认真总结“七五”普法相关工作,科学制定我市“八五”普法规划。根据国家、省部署要求,研究草拟“七五”普法工作总结报送市政府,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积极为国家“八五”普法规划建言献策。代市人大常委会草拟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8月26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并向社会发布。组织开展我市“八五”普法规划编制调研活动,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八五”普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科学编制厦门市“八五”普法规划,按程序提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印发。9月16日,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以厦委发〔2021〕14号文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积极开展推荐我市2016-2020年全国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活动,其中市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处获评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11月25日,市委依法治市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织召开我市“八五”普法动员部署会暨市委依法治市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深入传达贯彻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福建省“八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总结我市“七五”普法经验,聚焦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面部署实施我市“八五”普法工作。

  3.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围绕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乡村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活动。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活动主题,2021年宪法宣传周活动中创新宪法宣传方式,举办厦门市“宪法宣传周”暨百号万屏线上宪法宣传活动,开启宪法宣传走进千家万户的“互联网+共治普法”新模式获人民网、学习强国等多家媒体关注报道。

  4.创新“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模式。持续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试点,在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召开“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系统专家论证会,中国行政法学知名专家学者、司法部普治局相关领导参加论证会,对创新项目高度评价。不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系统试点相关工作,相关内容纳入我市“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指导翔安区局完善指标体系,提升系统功能,着力做好第六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申报工作。探索建设全市“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平台,对各区各部门普法工作实行精细化管理、信息化管控及大数据分析,为全省“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平台的建立实施提供厦门方案。

  5.大力开展“智慧普法”“精准普法”,充分发挥公益普法基地重要作用。强力打造公益普法天天行阵地,充分利用公交、地铁、机场、移动电视、广播电台等公益普法阵地,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平安建设、疫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环境保护等法治宣传教育以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山路公共法律服务驿站的宣传。每天利用公交、地铁、楼宇等人流密集区域的1.416万块电视终端,结合机场、厦门北站等5块大屏,滚动播放近400次,覆盖人群在500万人次,让市民在每日出行期间,都可以感受普法、学法、懂法的法治氛围。

  (五)持续完善“大调解”格局,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召开全市深化大调解机制建设推进会,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行政调解组织建设,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区两级重点行政调解组织全覆盖。大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联合主管部门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在全省率先成立行业人民调解组织。指导各区成立人民调解员协会,推动有条件的村(居)配备专职调解员。加大调解员培训力度,首次将培训范围扩大到行政调解组织和商事调解组织调解员。2021年,全市共受理行政调解纠纷111015件,调解成功53366件,成功率48%;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纠纷22689件,比增28.8%,涉及金额96686.03万元。

  (六)发挥法律援助优势,积极化解医患矛盾纠纷

  2021年,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9787人次,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014件,免收法律服务费10575.13万元,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15681.89万元;市法律援助中心深化“法援惠民生”活动,全年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66件,积极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集体讨薪案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办理5人以上群体性讨薪案件达到68件,涉案人数636人。12348法律咨询热线共受理热线咨询96986件,法网咨询7469件,智能解答咨询8785件;分配流转调解案件646件。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814人次,受理并组织医疗纠纷调解案件120件,调解成功97起,调解成功率80.8%,协议赔偿金额1815.1万元。

  落实以上举措和取得以上成效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行政审批质效需要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还需要进一步充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融入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需要进一步统筹推进等等。

  二、2022年工作安排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充实执法人员队伍,执行行政处罚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统筹推进落实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

  厦门市司法局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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