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1-29-02-2025-002 | 主题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司法局 | 文 号 | 厦司函〔2025〕26号 |
生成日期 | 2025-04-22 | ||
标 题 |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050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内容概述 |
厦司函〔2025〕26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20254050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市委政法委:
按照政协提案办理分工,我局是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完善由社会组织及个人等广泛参与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体系的建议》(第20254050号)的分办单位,贵委是主办单位。根据《关于交办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办理该建议的情况报送贵委,供汇总研究时参考。有关办理意见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司法救助是纾解群众急难愁盼、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目前,国家层面已出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中政委〔2014〕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法发〔2016〕16号)等行政法规和相关文件,明确了司法救助的基
本原则、对象范围和程序规范等内容,为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
二、措施与成效
我市深化公检法协同,加强与财政、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增强司法救助的整体工作合力,聚焦重点群体,构建多元救助体系,按照规定发放司法救助金,有效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救难和补偿抚慰功能。相关部门结合本市实际开展的司法救助工作,为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提供了实践基础。
三、今后推动计划
针对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制定司法救助专门法规的建议,贵委可以就其必要性、可行性等组织开展调研论证,我局将按照工作职责积极予以配合,经调研论证,确有必要开展相关立法的,起草部门可以按照程序申报立法项目,经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研究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后,我局将积极推动有关立法工作。
领导署名:许俊强
联 系 人:谢欣
联系电话:2367092
厦门市司法局
2025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