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11-30-01-2024-013 | 主题分类 |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司法局 | 文 号 | 厦司〔2024〕80号 |
生成日期 | 2024-09-03 | ||
标 题 | 厦门市司法局 厦门市律师协会关于组建厦门市产业法律服务团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厦门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构建与厦门“4+4+6”现代化产业体系相配套的高品质法律服务体系,实现法律服务与产业链发展需求精准对接、深度融合,经研究,决定组建厦门市产业法律服务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支持厦门市“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聚焦产业园区、企业关切和需求,开展法律宣讲、政策解读,提出解决方案,提升企业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四大支柱产业集群和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以高品质法律服务赋能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
二、法律服务团组成
首批组建八大产业法律服务团,分别为电子信息产业法律服务团、机械装备产业法律服务团、商贸物流产业法律服务团、金融服务产业法律服务团、生物医药产业法律服务团、新材料产业法律服务团、新能源产业法律服务团、文旅创意产业法律服务团。
八大产业法律服务团成员均为我市资深律师。团长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省、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主任担任,副团长由市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成员主要由市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组成。
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为日常联络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主动对接。各产业法律服务团要主动深入各自产业集群,了解产业发展需要,发现制约产业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开展相应的专业法律服务前瞻性研究,不断优化工作方案和法律服务举措,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及时、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紧盯企业需求。各产业法律服务团要聚焦产业集群企业关注的法律热点问题开展法律宣讲、政策解读,引导企业合法经营;要为产业集群企业经营中的重大决策、招商引资洽谈、项目实施等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帮助企业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三)注重工作实效。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法律服务进千企惠万企”“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活动,将律师服务引入产业发展一线,为产业链企业提供全要素、全周期法律服务,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强化总结宣传。充分利用自有媒体和宣传平台,及时宣传报道开展服务过程中的创新做法、典型案例,持续扩大活动影响力。积极选树先进典型,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护航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
附件:厦门市产业法律服务团团长副团长名单
厦门市司法局 厦门市律师协会
2024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厦门市产业法律服务团团长副团长名单
一、电子信息产业法律服务团
团 长:徐建生 福建世礼律师事务所
副团长:孙洪良 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
副团长:连 锟 北京德恒(厦门)律师事务所
二、机械装备产业法律服务团
团 长:陈水湖 北京德恒(厦门)律师事务所
副团长:郑少泽 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
副团长:徐 进 福建古昂律师事务所
三、商贸物流产业法律服务团
团 长:陈 昱 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
副团长:曾 辉 福建世礼律师事务所
副团长:安寿志 北京安杰世泽(厦门)律师事务所
四、金融服务产业法律服务团
团 长:廖山海 福建旭丰(自贸区厦门片区)律师事务所
副团长:李焰盛 北京观韬中茂(厦门)律师事务所
副团长:郭伟清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
五、生物医药产业法律服务团
团 长:谢 峰 北京康达(厦门)律师事务所
副团长:邵建新 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
副团长:刁 玫 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
六、新材料产业法律服务团
团 长:陈 珂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副团长:刘 雷 北京德恒(厦门)律师事务所
副团长:周 宇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
七、新能源产业法律服务团
团 长:张建平 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
副团长:康嘉盈 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
副团长:黄桐川 北京德恒(厦门)律师事务所
八、文旅创意产业法律服务团
团 长:林洪伟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
副团长:徐清香 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
副团长:张晨蓉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