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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 关于建立全市统一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5-06-10 15:47 字体显示:

各区法律援助中心、各律师事务所:

  为提升厦门市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鼓励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值班、案件办理、优秀案例报送等法律援助工作,建立良性激励机制,更好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市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建立全市统一的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在厦门市注册且在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援助中心执业的律师;

  (二)在厦门市登记实习的实习律师;

  (三)热爱公益事业,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无私奉献精神;

  (四)自愿参与法律援助活动,服从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安排;

  (五)近三年未受到与执业相关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协会惩戒。

  二、报名方式

  自2025年6月1日起,报名人员可通过福建省法律援助信息化平台法律援助律师考试系统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参阅附件1)

  三、注意事项

  1.可通过福建省法律援助信息化平台法律援助律师培训资料系统预先学习相关培训考试资料;

  2.原有各级法律援助律师库成员均需重新考试报名;

  3.2025年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每名律师每天可进行一次考试;7月1日起,每名律师每7天可进行一次考试;

  4.自2025年7月1日起,各区法律援助中心不再保留原有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主要指派或安排厦门市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的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值班、承办案件等工作;

  5.厦门市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入库律师需遵守《厦门市法律援助律师积分管理办法(试行)》。

  6.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1.入库考试操作流程

  2.《厦门市法律援助律师积分管理办法(试行)》

  3.法律援助律师报名登记表

  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5年5月29日

  市法援中心联系人卢彦彬,7703712、13950107262;法律援助信息化平台联系人庞杰,18503438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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