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董清木行政许可决定
闽司许决〔2023〕020163号
董清木: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依法审核,准予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执业类别为微量物证鉴定(0301化工产品类鉴定、0302金属和矿物类鉴定、0303纺织品类鉴定、0304日用化学品类鉴定、0307易燃物质类鉴定),执业证号:350223022104。
福建省司法厅
2023年0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