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杨洪臣行政许可决定
闽司许决〔2025〕021015号
杨洪臣: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依法审核,准予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执业机构为福建正泰司法鉴定中心,执业类别为录音鉴定(0101录音处理0102录音真实性鉴定、0103录音同一性鉴定0104录音内容分析0105录音作品相似性鉴定)图像鉴定(0201图像处理0202图像真实性鉴定0203图像同一性鉴定0204图像内容分析0205图像作品相似性鉴定)电子数据鉴定(0301电子数据存在性鉴定0302电子数据真实性鉴定0303电子数据功能性鉴定0304电子数据相似性鉴定),执业证号为350225005191 。
司法鉴定人要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鉴定技术规范,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福建省司法厅
2025年0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