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佘雯瑜行政许可决定
闽司许决〔2025〕021024号
佘雯瑜: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准予延续执业登记,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有效期从2025年08月20日至2030年08月19日。
福建省司法厅
2025年0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